桃花坞 Rotating Header Image

博客匿名权受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观察网 以英国作家、《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命名的奥威尔奖(Orwell Prize)是英国最重要的政治新闻和写作奖,奖励清晰优雅的表述、独特的思考和经得起锤炼的论证。今年奥威尔奖第一次设立了博客奖,并授予一位匿名博客 Night Jack 的作者、一名现役警察。然而现在这位匿名作者却遭遇了有着奥威尔小说风格的命运:《泰晤士报》揭发了他的真实身份,而且法官裁定,他作为公职人员,写与职务有关的博客,匿名权不受保护。

Night Jack

Night Jack 博客所写的,是这位警探(博客副题是“一个英格兰侦探”)在执行公务时的种种遭遇和感想,讽刺官僚、针贬时弊,不仅视角独特,而且观点清晰,表达上既直接了当又富有反讽和幽默感。他采用了电影演员彼得·洛 (Peter Lorre) 的一幅肖像放在博客题头,也许是想借此表示作为警察,被多方指手划脚的心情。

Night Jack 博客赢得了众多追随者,有时每周访问者可达50万左右,并经常在每篇博客下开展辩论。夺得首届奥威尔奖博客奖,为他的博客获得了更高的知名度。最近《泰晤士报》记者通过研究博客上提到的案例――虽然他已经对人名地名做了改动或隐藏,但还是透露出一些可追查的信息――挖出了他的真实身份:英格兰西北兰开夏郡的警探理查·霍顿(Richard Horton)。

2009-06-24 Night Jack

霍顿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向法庭申请禁制令,成功地阻止了《泰晤士报》发表他的真实身份。但是在《泰晤士报》上诉后,最近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博客属于公开行为,作者不能期待其隐私权会受到法律保护,《泰晤士报》可以公布霍顿的真实身份

《泰晤士报》的理由是公开 Night Jack 身份符合公众利益,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义务公开身份,通过博客写与职务相关的内容时也应公开身份。然而在《泰晤士报》网站上,许多读者感到不满,纷纷指责报纸此举缺乏职业道德,完全可以选择不公布霍顿真实身份。霍顿供职的兰开夏郡警方对此事倒是表现得很大度,仅给予他一个书面警告处分了事。但是在压力之下,霍顿已经关闭删除了他博客。

正如他的律师所说:许多匿名博客的博主会惊恐地发现,他们的匿名权原来不受法律保护。他的博客被迫关闭,失去了一个来自警察体制内的独立声音,让他的读者感到惋惜,也让其他写匿名博客的公职人员感到担心。

霍顿的真实身份是被媒体挖出,而不是官方主动追查,所以距《一九八四》描述的情形尚远。然而许多人认为,Night Jack 被曝光和被关闭,显然不利于体制内外各种观点的自由交流,既不利于言论自由,也不符合公众利益。

3 Comments

  1. 梵尚说道:

    感觉很没新闻道德

  2. 说道:

    上帝啊,和新闻界没有关系,新闻就是要报道所有情况啊。实际英国新闻界已经有很浓的establishment的味道,再不有点出格,就失职了。但法官在判的时候可以考虑全盘啊。

    个人感觉这是个司法问题,法官应该怎样在司法能动性允许的范围内给博主惩戒就好,而绕过匿名权问题。毕竟利用职务写博客和警察就未结案件报料给报纸是一样性质的事情,性质很严重,布朗(具体说是Johnson)很生气。

    至于警界的问题不能期望博客来解决啊。按Yes, Minister上的办法,成立委员会吧,哈哈。

    回到司法能动性上,英国法官是很没有能动性的,这是我不喜欢英国的一个地方。以前和一个法官DATE,一知道他是法官,我瞬间没有性的欲望了。你可见英国法官多没劲。

  3. […] 原文连接:http://taohuawu.net/2009/07/01/night-jack/ 2009年7月10日11:01 标签: Night Jack, Orwell Prize, Richard Horton, 《泰晤士报》, 博客, 奥威尔奖 订阅评论 发表评论 | Trackback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Real Time Web Analytics